大雅區農會停車場正式啟用磁幣計時收費管理
本會停車場管理辦法:
一、營業時間
1.每日自上午6:00時至下午10:30分止。
2.超過營業時間不得取車,隔日仍按時計費。(月租除外)
二、收費標準
1.計時停車:每1小時收費新臺幣(以下同)20元,未達1小時
以1小時計。
2.月租停車:每月1,200元,季繳或半年繳,無固定車位,主
要以夜間(18:00 至翌日07:00)停車為主,日間(07:00至
18:00)無停車位時,不得異議。
3.員工停車:每月500元,半年繳,無固定車位。
三、收費管理
1.車輛進場,10分鐘內免費,免銷磁直接驗幣離場。
2.來會辦理業務,向櫃員索取停車抵用券一張,1小時免費。
3.來賓蒞會,請相關主管提供蓋有「來賓」章及簽註日期之
停車抵用券一張,當日免費。未蓋有來賓章及簽註日期
者無效。
4.月租停車,每一客戶發給磁卡一張,限定一進一出,循環
使用。
月租停車磁卡,不宜置放高溫車內,若使用未達一年因高
溫損壞,換卡須收取工本費100元。
5.停車抵用券,每本100張,收費1,800元,一張抵用1小
時。
6.停車感應式晶片幣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一律自當日上
午6時起算停車費,並加收感應式晶片幣工本費100元。
遺失感應式晶片幣申請補發,請提示身分證及行車執照,
接受本會管理人員登記。
四、其他規定
1.本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責任及損壞賠償責任。
2.出入車輛應減速慢行,依指示方向行駛進出。如有損壞他
人車輛或停車場設備者,應負損壞賠償責任。
3.貴重物品勿留置車內,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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