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業時間
全天(0時至24時),離場前請先至自動繳費機繳費,繳費完成後,請於10分鐘內離場。
二、收費標準
- 第1小時收費新臺幣30元,第2小時起,每半小時收費15元,每日最高收費450元。
- 來會辦理業務,請向櫃員索取停車抵用券1張。
- 來賓蒞會,請向主管索取蓋「來賓」章之抵用券,當日免費。
- 停車抵用券限農會上班時間使用, 1張折抵1小時,請至營業廳收費櫃檯洽辦。
- 自動繳費機沒有抵用功能,僅能收費、消磁及找零錢。
三、本停車場僅供停車,貴重物品請勿留置車內,本會不負保管及損壞賠償責任。
四、出入車輛,請減速慢行,依指示方向行駛,並依標誌、標線停妥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他人車輛行進、停放者,將依法處理。
五、車輛如因個人因素故障,導致他人車輛或本停車場設備損壞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停放於本停車場之車輛,不得從事違反停車目的或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違者將逕予拖吊移置,車主必須付清移置費用後,方得將車輛駛離。
七、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之損失,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八、月租停車,請至本會供銷部洽辦。
九、服務電話:0900-793236。(非農會上班時間使用,每日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停用)
十、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隨時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