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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業務 存款業務


票據託收
本會票據託收特色

透過本會票據託收服務,能將您所收受的各地票據代為交換入帳。

票據託收手續

請填寫代收簿或存摺後頁之代收票據明細表及在託收支票背面填寫存入帳號、戶名後,交由經辦人員辦理。

注意事項
  1. 代收簿或存摺後頁之代收票據明細表各欄位(支票到期、帳號、票號、金額、發票單位) 應詳細填寫。
  2. 支票憑票支付需如指名,應於票據背面空白處背書(指名為個人者應簽名或蓋章,如為公司行號則蓋公司全銜章)。
  3. 統一發票專用章不可做為背書用。
  4. 支票之到期日或小寫金額塗改者,需發票人在塗改處蓋上支票印鑑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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